旺苍县中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

2016-11-15


为加强医院人力资源管理,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,经医院研究决定,特对我院医疗卫生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作如下规定。

一、外出进修的条件及相关要求

1、工作积极认真,兢兢业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,遵章守纪,服从管理的医务人员。

2、在医院工作三年以上(含三年)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3、进修专业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,符合医院业务发展规划,进修结束后能学以致用。

4、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,进修半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五年,均不得提出工作调动,否则,按违约责任赔偿相关费用(培训费,培训生活补贴,培训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绩效)。

5、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;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,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。

6、外出进修的机构由医院指派;特殊情况需报院领导批准。

7、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学有所成。

二、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

外出进修应根据医院及科室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,各科负责人于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科室人员外出进修计划,报科教科;科教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,制订全院外出进修计划,并报院部领导审批。具体审批程序如下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室制订外出进修计划(年底)

填写“进修审批表”

科主任签署意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科教科

科教科制订医院年度外出进修计划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报院领导审批

科教科落实(联系进修机构)

三、外出进修的待遇和费用。

1、进修(学习)费按进修(学习)的机构依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报销,一年报销往返车费两次,半年及半年以下报销往返车费一次。

2、外出进修学习一个月以上(含一月)绩效享受院平均奖,年终考核奖享受100%,其它待遇不变。

3、一个月以下的外出短期培训,绩效享受本科室平均奖,其它待遇不变。

4、外出进修培训期间,如对方单位无法安排住宿,经院部研究讨论决定:市内住宿费每月补助600元;市外省内每月补助1000元。

5、进修培训结束,到科教科完善相关手续,申请院内学术汇报。汇报结束后,进修人员凭进修协议、进修申请表和相关发票到财务科报账。

四、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,原规定同时废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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